前言:
這次的簡單哲學講座,榮幸地擔任了「無知之幕」的講師。誠如之前的文章所談,無知之幕,是政治哲學家John
Rawls的發明的思考工具:原初境況,中很重要的一個情境。嚴格來說,我所要談論的,其實是原初境況(當然也因此會談無知之幕)。但是因為無知之幕聽起來比較吸引人,所以最後我的講課標題就變成了「無知之幕」。
然而在講完課之後,我們發現有些地方尚有未交代清楚之處。因此發本篇文章以做補充說明。(所以也因此,如果有人沒有來聽講座,最好先看過之前我所寫的文章,才不會看不懂本篇)
以下將分成兩個環節:
一:講課時所談的「優化最差可能處境」在John Rawls的文章中是使用什麼名詞做表達。答案是「小中取大原則」(maximin)。
二:「優化最差可能處境」跟「差異原則」有什麼差別。
問題一:「優化最差可能處境」與「小中取大原則」
要談John Rawls的理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為了要可以順利地跟大家簡單易懂地說明John Rawls的理論,其代價就是,所有John Rawls的專有名詞,都要盡可能地不用,或是至少讓初學者知道這個專有名詞的意義。
所以在那個時候,為了能保障學員學習到正確知識的權益,我們就發明出了一個詞:優化最差可能處境。
優化最差可能處境是指原初境況的人一個策略模式:原初境況的人會盡可能地讓社會上最弱勢的一群人的處境不要差。而且如果可能的話,就選擇一個會讓最差處境的人過最好的政治制度。
我們設想一下,假設我們只有三個可能的社會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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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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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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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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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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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處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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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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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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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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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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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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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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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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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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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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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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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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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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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線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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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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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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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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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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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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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恐同國當中,因為大家都很害怕家安是同性戀,在路上會毆打家安,法律也不會有所處理,所以家安的處境就變地非常不好(-10)。相對於智皓跟頌竹,家安就是社會中的最差處境者。
而在雞蛋糕國裡面,因為只有家安會賣雞蛋糕,所以家安的處境反過來就變很好(50)。但是智皓跟頌竹不會賣雞蛋糕,所以處境就相對悲慘(5),他們反過來變成社會中的最差處境者。但是相對於恐同國的家安是-10,智皓跟頌竹至少還有5,所以兩個國家的最差處境者當中,雞蛋糕國的最差處境者是比較沒那麼悲慘的。
但是原初境況的人會選擇的仍然是天線國。因為考量到,天線國當中的最差處境者家安的處境是6,這比雞蛋糕國的最差處境者的處境還要好。雖然也不過好1,但是根據優化最差可能處境的策略,如果可以讓最差處境者的處境更好一點,原初境況的就願意做出改變,那怕是讓其他人的不平等增加,或是人民的總體福祉減少,都是可以接受的。
有關於「優化最差可能處境」,想必大家還有很多質疑:誰是John Rawls所說的最差處境者?還有為什麼原初境況的人會選擇「優化最差可能處境」?難道這不是一種偏見?這些問題,我可能要等到下一次寫文章的時候,再來好好談談。大家也可以先看之前的文章,會比較理解這個策略的理由跟細節。
回過頭來說,「優化最差可能處境」是被簡單哲學講座發明出來的詞。在John Rawls的種種書籍與文章當中,所用到的詞是「小中取大原則」(maximin)。「小中取大原則」的意思跟「優化最差可能處境」是相同的:盡可能地讓社會上最弱勢的一群人的處境不要差。而且如果可能的話,就選擇一個會讓最差處境的人過最好的政治制度。只是小中取大這個字很容易讓人誤會:是要讓最差處境的人變成反過來是最優勢的人?當然不是這個意思。為了能夠比較清楚解釋John Rawls的原初境況的策略,最後我們連續換了好幾個詞(像是「輸最少原則、極大化最差處境」等),最後才使用了「優化最差可能處境」來解釋。但是如果有人想要研究John Rawls的思想,請不要在網路搜尋「優化最差可能處境」,否則你會幾乎查無所獲的。
問題二:「優化最差可能處境」與「差異原則」
在本次的簡單哲學講座當中,我原本談論的重點是原初境況。但是因為原初境況跟John Rawls的「正義二原則」也有點關係,所以我不小心也談了一下下「正義二原則」,結果悲劇就發生了:有些人不小心把「優化最差可能處境」與正義二原則當中的「差異原則」給搞混了。
我們先來複習一下「正義二原則」的內容:
(一):自由原則:每一個人都擁有有一系列足夠、適切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權利,每個人對這些自由權利的主張都不可被剝奪,並且這些自由權利相容於其他人的自由權利。
(二):社會與經濟地位的不平等要滿足兩個條件:(a):公平機會原則: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去爭取社會上的任何職位。(b):差異原則:這些不平等可以幫助最差處境的人獲利。
自由原則是最優先的。而公平機會原則先於差異原則。
從這個地方來看,「差異原則」跟「優化最差可能處境」很像,因為兩者都要求幫助最弱勢者。但是細看一下還是會發現有那麼一點不同,例如:差異原則是關於社會與經濟制度的安排,而「優化最差可能處境」並沒有說是關於政治制度中的哪個面向的安排(反過來是說,「優化最差可能處境」考量的範圍遠比差異原則廣)。
但是這些細節不是重點。重點是在於:「優化最差可能處境」是一個原初境況中的人的選擇策略,而差異原則卻是被原初境況中的人的選擇策略實踐之後所產生的結論。
回想一下原初境況的整個藍圖:擁有公平式正義的精神的公民們一起思考國家的制度→大家一起進入原初境況的假想情境來思考→公民得出了正義二原則!
可以說,「優化最差可能處境」這樣一個策略是發生在「大家一起進入原初境況的假想情境來思考」這個環節當中,而差異原則則是因為「公民得出了正義二原則」而被原初境況的人認為是有價值的。這大概就是二者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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